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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质量从源头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1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6

  本市畜牧管理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另外,变质的、被污染的、国家规定禁用的,或是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也将被视为假兽药予以处理。

  目前,本市畜牧管理部门正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的行为,确保各类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质量。对经强制免疫的猪、牛、羊,必须佩带免疫耳标,佩带率要求达到100%,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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