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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贯彻落实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15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省畜牧兽医局组织拟定了《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贯彻落实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为确保《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省畜牧兽医局决定自2010年4月15日起至2010年4月2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请反馈至电子信箱:hbsy369@sina.com;传真:0311-85885165;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塔南路191号,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邮编:050031。

特此公告。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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