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早上6点,即墨市动监所执法人员在在副所长李森远的带队下走出单位,昨天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在店集镇有厂家在清晨运送过期兽药,执法人员匆匆赶往现场追查,这只是日常执法过程的一个缩影。几年来,即墨市动监所的兽药执法车辆坚持日常每天上午 8点出发,开始一天的兽药质量监管巡查执法行动, 1-6月份,即墨市积极开展了兽药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80多人次,对1家兽药生产企业、157家经营单位和80多家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开展了兽药抽检工作,共查处兽药违法案件3起,没收假劣兽药16瓶、26袋,涉案价值3000余元,均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有效规范了兽药经营市场,确保兽药经营秩序,保证2万头奶牛、30万头生猪、1500万只禽类吃上“放心药”,得到全市广大养殖户的欢迎。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执法队伍。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非常重视兽药监管工作,在年初重新调整成立了兽药执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动监所长、药政科长任副组长,负责兽药的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范了执法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把兽药安全纳入动物性食品安全重要环节来抓,确保了整治活动的组织和领导,保障专项整治活动的正常开展。针对执法要求越来越严格的现状,采取边学习边整改的方式加强执法。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在采取外出培训、周五集训、理论考试基础上,加强自学的自觉性,提升本身素质。二是每天下午执法完毕回单位后,挤出半个小时进行畜牧法规学习,对照有关法规,对当日的执法过程进行剖析,查找执法问题。自我监督、自我改进,提高执法整体水平。
二、强化法规宣传,营造守法氛围。
为营造知法、守法氛围,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秩序,一是在春节期间,对兽药经营户讲解如何加入GSP、宣传新法规政策,年初与经营单位签订经营承诺书,与养殖单位签订安全用药责任书,并统一格式将六种制度成框上墙。二是在3.15消费权益日前后,积极配合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兽药打假工作。强化宣传,印制明白纸、宣传单2000多份,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条幅6幅,积极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增强农民对兽药经营的了解,从而达到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兽药监管工作中来的目的;增强兽药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确保兽药经营都合法。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积极宣传兽药打假行动,5月25日,在灵山镇集贸市场开展农产品打假成果展览活动,受到农户的支持与好评。
三、做好疫苗发放,强化生物制品监管。
严格登记制度,加强生物制品的保管,按照《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实行专人管理,对于疫苗等生物制品认真做好发放登记。强化管理,规范经营,确定市兽医站为国家非强制性免疫疫苗一级代理单位,其它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和销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行为。
四、认真调查登记,严格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全市唯一的1家兽药生产企业,执法人员进行生产过程全程监管,从领取生产经营许可开始,每月对厂家巡查2次,对生产设备、生产规模、原料购入、生产工艺、法定配方、生产过程、化验设备、销售档案等都一一查验,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产品生产安全,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经营环节督查。认真开展了全市157家兽药经营企业登记制度普查,查验有关证章,并对经营单位的兽药购销记录、仓库保管记录等进行严格排查,对产品配方、标签、疗效等方面进行严格督查;三是加强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突击检查查80余家养殖单位在使用环节有关购药、库存、使用、不良反应等规范记录,特别追查上级文件要求查封和禁止使用的有关药品,如发现使用违禁药品、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立即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等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收缴和处理。
五、加强药品检测,确保质量安全。
严格抽检范围,使兽药抽检的品种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按照青岛畜牧兽医局的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兽药抽检工作,共抽取药品样本80批次,已全部送至青岛检测中心进行相关检测,同时加强对水产用药的抽检力度,确保全部兽药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