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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2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02
即墨市是山东省畜牧养殖和出口大市,2005年全市完成肉蛋奶产量28.4万吨,实现畜牧总产值16.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7%;其中禽类产值占畜牧总产值的52%,出口创汇5100万美元。
  该市自2005年10月份以来,按照国务院、省、青岛市关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围绕“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和“把住关口不输入、发现疫情早扑灭、严格控制不扩散、确保人员不感染”的工作目标,通过不断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壮大基层防疫队伍,全力构筑群防群控体系,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力地巩固了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成果,保障了畜牧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建立完善三级防疫体系
  为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预防和控制,近年来,该市重点加强了市、镇、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市级防疫执法体系。建立完善了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畜牧兽医工作站、动物卫生监控中心和兽药饲料管理执法大队,设立了全国先进水平的化验室、解剖室等11个站室,提高了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检疫、诊断和执法监管综合能力。二是完善镇级疫情监督体系。三是健全村级疫情预防体系。
  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一是职责明确。制定完善了《即墨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即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部门职责》,建立了市、镇、村三级联动指挥网络,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各项防控责任分解到各镇、单位、村庄和个人,形成防控工作合力。二是责任到人。实行市级领导和部门包镇制度,指导、督促各镇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范措施。各镇也实行了乡镇干部包村庄制度、村庄干部包畜禽养殖场(户)制度,每天到村、到场(户)监管防控情况,填写防控监管记录,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指挥部组成6个督查组,采取督查、抽查、暗访的方式,不定期、换区域地检查督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除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外,在年度考核中加倍扣分,并追究包镇部门责任人、镇负责人和包村、包场(户)机关干部的行政责任。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防控的长效工作机制。
  严把防控关键环节,筑起四道防线
  一是监管到位。组织市、镇、村三级动物防疫队伍对全市畜禽养殖小区(场、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户登记备案,根据养殖规模大小,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市、镇、村分级监管制度。如在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方面,对存栏规模1万只以上的养禽场(户)由市负责监管,存栏1万只以下的由镇负责监管,存栏1000只以下的由村庄负责监管,重点监管家禽存出栏登记、强制性免疫和日消毒、养殖场封闭式管理和散养禽圈养等情况。同时,该市要求监管单位绘制出畜禽养殖小区(场、户)布局图和防疫工作流程图,在图上标明养殖者姓名、电话、养殖规模及负责防疫的市、镇、村三级责任人等详细情况,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开展防疫工作,形成了市、镇、村、户各负其责、四级联动的防控监管网络。二是防疫、消毒工作到位。严格执行“两到户、两到畜”。“两到户”,即《动物防疫告知书》送到户,畜禽免疫台账做到户。“两到畜”,即防疫到畜,做到家畜一畜一证,家禽一户一证,证随畜(禽)走;耳标到畜,对进行免疫的大中型动物一律打挂免疫耳标。在这项工作中,该市要求各镇成立免疫消毒专业队伍,及时组织对养殖场(区)、养殖户的各种畜禽进行强制免疫,并推行了“双向承诺制”,凡畜禽规模养殖场都要签订一份同时具有养殖户签字、村庄盖章签字、管区主任签字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免疫接种制度,严格执行饲养场及场地消毒制度,要求规模畜禽养殖场门口设立消毒池和生石灰消毒通道,保持环境净洁。若哪一方不严格遵照免疫消毒程序履行职责而导致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或免疫失败,则要受到严肃处理。此举增强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了免疫消毒工作的速度和质量,达到了“不漏村、不漏场、不漏户、不漏畜(禽)”的标准要求。同时,市动物卫生监控中心加大对养殖畜禽的采血抽样监测力度,随时掌握全市畜禽免疫抗体指标,为免疫工作提供科学的指导依据。从全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情的检测情况看,抽样检测2.5万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表明畜禽和环境处于相对安全状态。三是检疫检验工作到位。严格执行“四不准”制度,即不准收购和屠宰没有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不准运进运出没有耳标、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消毒证明、疫病检测证明的动物,不准没有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进入市场交易,不准没有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离开饲养地,确保全市畜禽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消毒率达到100%,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95%以上。同时,我市成立了3支由畜牧、公安、交通部门组成的联合道路巡检队伍,通过不断加大防范堵截工作力度,依法严防了疫区(境外)畜禽及其产品输入我市,维护了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四是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到位。要求养殖户就地设立与饲养规模相配套的贮粪池或堆粪场,对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和垫料进行消毒后集中密封堆放达到无害化标准。对畜禽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散放路边或群众生活居住区周围的,限期解决,从而在治本控源上建立起层层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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