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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用违禁药物养猪拟最高罚5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1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1
       南昌市即将出台《南昌市畜禽农产品违禁药物监督管理办法》。条例拟规定,养殖户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使用违禁药物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经营含有违禁药物的畜禽农产品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为使条例更体现民意,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以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反馈至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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