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执法环境是指与动物防疫法制活动相关的,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或作用于动物防疫执法活动的环境因素,它决定了执法的难易程度和落实动物防疫措施的难易程度。从我国的实践来看,动物防疫执法环境包括:自然地理环境、地方党政领导对动物防疫执法重视和支持程度、公民的法制观念、有关部门对动物防疫执法的配合状况、动物防疫执法机构的
地位和外在形象、法律规范及各种内部机制的完善程度等。
1当前影响动物防疫执法环境的主要因素
1.1现行动物防疫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动物防疫法》是我国进行动物防疫活动的根本大法,修订前的《动物防疫法》本身在调整范同、对象、与有关法规衔接、法律责任等方面就存在一些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不仅影响了该法的执行和实施,也影响和限制了其下位法的立法和实施效果。同时,该法只为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活动规定了一些法定原则,其操作性远不能适应动物防疫执法的现实需要。此外,随着中国畜牧业的不断发展和加入WTO后,国际贸易活动不断增多,现有的技术标准已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1.2动物防疫执法不严 一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机构名称设置、执法着装、标志等方面不规范、不统一,社会知名度不高,影响了动物防疫执法的严肃性,也影响了行业整体形象。同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主体地位也不明确,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能作为执法主体,目前仍有相当部分市县级动物防疫监督站(所)属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二是执法人员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使得执法的效果大打折扣。尤其是近年,动物疫情频繁发生,国家和地方对动物防疫的要求越来越高,人员短缺、执法装备落后,严重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为了完成任务,只得降低执法要求。三是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动物防疫工作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还带有一定的随意I生,个别动物防疫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人情意识、关系意识等非政策因素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四是对逃检、拒检,运输途中出售病害动物、动物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原《动物防疫法》中对拒检、逃检的违法行为没有处
罚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时,只能补检,而不能惩处,缺乏打击手段和力度,致使拒绝检疫、逃避检疫,转移、销售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等现象严重。
1.3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不够一是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当动物防疫法制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少数地方还存在行政干预执法的现象。例如,有些
地方政府为了吸引企业投资,禁止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越权开减免检疫费口子,对动物检疫执法进行行政干预,人为地给动物防疫执法制造种种阻力,造成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二是动物防疫执法过程中部门协作不力。例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就涉及动物防疫、工商、卫生、质监、定点屠宰等部门,在工作中各部门互不配合,相
互扯皮、打架、推卸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部分地区公安、工商等部门讲条件,要经济支持,对动物防疫执法不配合或协助不力。
1.4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不强,影响动物防疫法制效力的发挥动物防疫执法所面对的管理相对人十分复杂,例如检疫监管所面临的相对人既有大型养殖、屠宰加工企业,也有
个体养殖户、经销商、生产加工小作坊,所接触的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由于行业本身的特点就决定了,绝大多数从事动物养殖、加工、经营的从业人员的知识层次较低、接受教育比
较少,缺乏主动接受动物防疫监管的自觉性,更缺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从而增加了动物防疫执法的难度。尤其是在进行执法取证、强制执行时难度很大,经常有动物防疫执法人员被围攻,甚至被殴打的行为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动物防疫法制宣传不够,广大公民还没有形成依法防疫观念;另一方面对管理相对人的监督也不够,管理相对人是否守法,如何对其具体行为进行监管等,还没有一套完备有效的办法。此外,《动物防疫法》中对拒检、逃检的违法行为没有处罚规定,相当部分管理相对人感到“违法成本小于违法代价”,往往敢于铤而走险,故意拒绝、逃避检疫。
2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执法环境的途径
根据前面对影响动物防疫执法环境主要因素的分析,现就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执法环境的途径提出如下建议:
2.1健全动物防疫法律体系,确保有法可依一是要尽快修订《动物防疫法》的配套法规。为实施动物防疫法,不少地方都制定了实施办法,要认真总结《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的经验教训,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尽快进行修订。二是要抓紧制定《动物防疫法》的相关配套法规、技术规范,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较原法增加了不少内容,消除了相当部分工作死角,要有计划地制订和完善动物防疫法律标准体系,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监督执法办案操作规程等,减少工作死角,提高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的可操作性,确保有法可依,依
法治疫。三是要顺应国际潮流,加强技术标准的制定,实行科学执法。为了抵制发达国家技术壁垒和技术攻势,需要迅速建立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疫病诊断标准、动物产品的兽医卫生
标准、动物卫生管理标准、动物产品化学物质残留量标准等标准体系。
2.2加强动物防疫法制的宣传教育,营造法制氛围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四个面向,即“面向领导,面向有关部门,面向社会,面向管理相对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公民知法懂法,经营户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和支持力度,为动物防疫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通过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监督检举揭发身边的动物防疫违法事件,使违法行为无藏身之处。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公1000一法环境的探讨开曝光,扩大动物防疫监督执法效果和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动物防疫工作的良好氛同。
2.3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改善提高执法水平
2.3.1加强动物防疫执法队伍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素质。一是要在执法人员选拔上严格把关,要以兽医体制改革为契机,撤换一批综合素质差、业务
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将业务优、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执法岗位上去;二是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执法水平、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岗位技能,
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是要进一步深化动物防疫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执法质量考核制度,将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同干部考核、奖惩、任免、升迁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水平。
2.3.2加强动物防疫执法的装备建设动物防疫执法]一作是以行政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检验监测为主要手段的行政管理行为。因此,加大投入,更新装备,提高手段是加强新时期动物防疫监督执法T作的基础和关键所在。要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改善基层动物防疫执法的装备设施,要重点装备陕速检测、执法取证、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要加快发展快速检测和现场检疫技术,建立健全实验室检测体系,逐步实现动物防疫执法南经验执法向技术执法和科学执法的转变。
2.3.3强化服务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优质服务与否是衡量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尺。尤其是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和质量是摆在广大动物防
疫监督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一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依法管理、服务管理的新观念、新思想。二是不断完善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手段,构建服务机制,提高
服务质量。以优质服务推动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赢得各级政府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为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执法环境提供保障。
2。4争取政府重视和部门支持,优化动物防疫执法社会环境动物防疫执法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性强的执法活动,做好动物防疫执法工作,首先就要主动做好有关工作汇
报,积极争取人大、政府对动物防疫执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其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寻求工商、质监、定点屠宰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建立起部门主管、社会协
调、各方合力的新的动物防疫执法格局,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共同维护法律尊严。第1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动物防疫执法的力度和深度,切实加大动物防疫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使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依法的付出。除对违法案件依法补检、处罚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彻底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利用刑法强制力震慑犯罪和减少违法发生。
2.5强化行业公关,提高社会认可度在行业公关上,我们已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例如:重庆、长沙等地的动检110社会联动,江苏、湖南等地实行的检疫承诺制度等在提升行业形
象、扩大社会影响力上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要在认真做好总结的基础上,借鉴其它相关部门的经验教训,策划、组织好行业形象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机会,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行业宣传,计更多的人了解动物防疫工作,支持动物防疫工作,不断提商动物防疫人员的社会地位和整个行业的社会认可度与知名度。
综上所述,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执法环境是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我们必须对动物防疫执法环境给予高度关注,必须有的放矢,全面规划,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