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奥运”期间的肉食品安全,按照上级部门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在奥运期间动物产品安全。从2008年5月20日开始乐都县兽医卫生监督所、兽药监察所联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各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有效保证动物产品质量的安全,对各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了综合整治。
在奥运期间,为进一步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我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对辖区内的所有动物及产品交易场所、兽药及经营户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不留死角,确保动物产品安全供应。一是加强领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职责制,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取消休假,按照程序认真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岗;二是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维护正常检疫监督秩序,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动物及产品生产、屠宰、加工、运输、贮藏等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打击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经营未经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各定点屠宰场、肉品经营市场、动物诊疗场所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不安全动物产品进入消费环节,加强对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及动物诊疗和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规范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秩序;三是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把肉品上市关,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工作程序,加强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核心的监督执法工作,明确产地、屠宰检疫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检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42人次,检查饭馆76家,大型餐厅7家,超市3家,抽查进场动物18批(次),产地检疫持证率100%,上市肉品持证率100%,同时对进入我县的外省生猪加强了监管,进省动物申报率100%,进场动物的持证率10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维护了市场的经营秩序,保证了肉食品的安全; 四是加强运输监督,严把动物及产品流通关,坚持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对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并对载畜车辆进行消毒,有效杜绝动物疫病的传入;五是重视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知识的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提高动物养殖、屠宰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经营者遵法守法的意识,自觉履行动物产品安全相关义务,对消费者加强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正确引导群众的安全消费习惯;六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共同促进动物产品安全,积极与商务、食品安全、卫生、工商、公安等多部门沟通与合作,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动物产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