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天水市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流通环节监督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0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78
一是对外来动物产品实行了登记制度,上半年共登记动物产品265吨,采样监测302份,对检测不合格的1.1吨动物产品进行了封存和无害化处理;二是规范市场环节活禽经营行为,与市工商局商定在今年年底前把现有活禽经营市场迁出城市人口密集区,严禁未经检疫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销售;三是进一步加大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力度,在全市重点活畜禽交易市场全面落实《天水市动物贩运管理办法》;四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场环节检疫监管制度,每个市场都确定了执法人员对上市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实行责任承包,切实做到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上市交易;督促畜产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销售台帐,坚持索票索证,严格畜产品凭证经营行为,确保上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收到了好的效果。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