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灾后农业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皖农办(2008)124号文件精神,由天长市农委、天长市财政局、天长市纪检会组成灾后农业恢复重建检查组,于6月11日对全市接受灾后恢复重建财政扶持资金的单位进行检查监督。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天长市康家禽业经济专业合作社、天长市文凯种草养鹅专业合作社和安徽省质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文本,实地验收棚舍、圈舍恢复重建情况,种禽、种畜补栏情况,查看救灾资金到位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查看账目建立情况,并听取各单位负责人的汇报。
通过检查验收,检查组认为各项目恢复重建单位能够按照项目文本的建设内容组织恢复重建,在资金使用上符合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建设进度快、任务完成好,对于快速恢复农业生产,降低灾后损失,保障我市全年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