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乐山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川农办函〔2020〕7号文件要求,对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全覆盖自查,做好自查情况和相关表格的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人员对养殖场进行现场核查。 二是大力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工作。统筹考虑各县(市、区)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种植业发展需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科学规划畜牧业和种植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储存、利用设施,建设沼气工程处理利用设施、固体粪便加工利用设施、沼渣沼液还田利用设施。在市中区、峨眉山市、井研县、犍为县开展畜禽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试点。要求井研县、犍为县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取得效益。 三是完善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数据。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数据填报工作,逐场核对和完善养殖场场基本信息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同时为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有效监管,绘制全市养殖地图,完善规模养殖场点位台账,确定养殖场坐标位置。 四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回头看”。对近年来的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环境曝光台等反馈的畜禽养殖类问题,再次进行梳理,逐一检查核实办理和整改情况,确保相关问题彻底完成整改,无反弹。 五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对专业户以上规模的养殖场(户)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全覆盖排除整治。严肃查处不按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直排粪污、粪便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散养户的宣传教育力度,指导散养户提升污染治理能力。 六是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启动《“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工作,通过规划引领我市畜牧业绿色发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