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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对奥运期间兽药的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2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1
为保证奥运期间兽药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奥运期间全市不发生重大兽药产品质量问题和兽药残留事件,供应各奥运项目承办城市的畜禽产品不发生与兽药有关的违禁药物和兴奋剂检测阳性等事件,即墨畜牧兽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奥运期间全市兽药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措施和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依据《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奥运期间兽药监管工作方案》、《2008年青岛市兽药监管工作意见》,通过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保证全市所有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均不购买、存放、使用违禁兽药;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出厂兽药100%检验合格;骨干兽药经营企业、规模养殖企业采购的兽药品种经过监督抽检,检验合格率100%;供奥动物养殖场所用的兽药须经过监督抽检,检验合格率100%;强化毒(菌)种、精神药物、麻醉药物、剧毒药物、危险品的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组织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普及活动”,杜绝与兴奋剂有关的激素类药物滥用。
  二、强化工作措施。按照“强化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健全兽药经营使用记录、保证全程无缝隙监督”的工作方针,一是对兽药生产企业开展违禁兽药普查。清查兽药生产企业的原料和成品库中的违禁药物,检查化验室等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生产、检验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依法处理,对清缴的违禁药物现场销毁并做好登记工作。二是对兽药经营、使用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单位和畜禽养殖场等单位的兽药进行两个月的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药品仓库、柜台,以及药品采购、经营或使用记录,对发现的违禁药物、地标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的产品,以及标有不明成分的假劣兽药等,依法予以没收、监督销毁,并依法对违法单位进行处罚。
  三、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坚持对兽药生产企业进行每月3次的巡查,确保兽药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责任制,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使用合法规范的兽药标签、说明书和商品名,做好监管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对质量抽检重点监控企业以及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生产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建议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二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骨干兽药经营企业选派兽药执法人员进行监管,对外调动物养殖场,实行官方兽医监管,并在7月底前完成对骨干兽药经营企业、规模养殖企业采购的兽药品种的审核、登记。进一步完善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登记和监管工作网络化制度,认真实行“两图一卡”动态监管。三是严格限制兽用生物制品和兽用原料药经营企业数量,杜绝原料药拆零销售行为,禁止将原料药和人用药用于食品动物。(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兰芳 申玉军 展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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