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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布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9  来源:农业部网站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711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12〕3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兽药注册管理,按照兽医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原则,我部起草了兽药注册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2年8月29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传    真: 010-59191652
电子邮箱: yzc1652@ ivdc.gov.cn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8月1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兽药使用活动,保证动物产品安全,结合现阶段我国动物养殖模式和用药水平状况,经研究,现就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于乙酰胺基酚等解热镇痛类药物不宜采取动物群体性用药方式,暂不予受理乙酰胺基酚等解热镇痛类药物预混剂、粉散剂产品的新兽药、进口兽药的注册申请。
二、从科学使用抗生素类药物饲料添加剂角度出发,暂不予受理抗生素类药物(包括合成抗菌药)复方药物饲料添加剂(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成分)的新兽药、进口兽药的注册申请。
三、按照兽医临床合理用药原则,暂不予受理抗生素类药物(包括合成抗菌药)与解热镇痛类药物复方制剂的新兽药、进口兽药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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