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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销售记录不容小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7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38

    最近,笔者深入药品生产企业调研时发现,销售记录不全的问题较为突出。不少企业老总或销售经理对本厂药品销往哪里、数量多少等情况知之甚少,有的企业负责人在回答检查组提问时,或含糊其词,或找各种理由推脱,而电脑记录不全、纸质记录未按规定保留等情况比比皆是。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引起药监部门及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否则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药品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销售记录不全,将很难实现产品追溯。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笔者建议:

    一要加强药品销售记录检查。个别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只要能将产品卖出去就万事大吉,根本不问购买药品的企业或个人是否有资质、手续是否齐全等。针对上述问题,药监部门应该对药品销售记录加强检查,弄清企业产品流向,做到心中有数。

    二要责令企业做好销售记录。要结合重大事件,强化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管理层的教育培训力度,告诉他们做好销售记录的好处,让企业懂得“宁肯不赚钱,也不能让药品销售过程中的漏洞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三要加强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销售记录不全的,一次警告整改,二次加大处罚力度,三次要停产整顿。

    四要建立和完善电子监管系统,全过程全方位掌握企业产品销售情况,保证企业销售渠道正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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