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分销总代理制:兽药生产企业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只选择一家GSP企业代理分销自己的产品。而有关兽药的宣传、推广、返款等工作完全由生产企业自己负责,企业只利用代理商的网络优势。
区域分销总代理制的缺点:
1.管理幅度加大,管理水平要求较高。由于设置了大量的办事处和招聘大量销售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因此企业管理难度加大,管理费用上升。
2.推广费用上升。
3.代理商积极性低。由于采用区域分销总代理制经销商得到的利润少,因此积极性较低。
4.市场占有率达不到最高。由于只选择一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分销,因此市场覆盖率较低。
区域分销总代理制的适用对象:
1.附加值较高的兽药。由于兽药生产企业直接进行推广的费用较高,因此必须有较高的利润空间才能保证合理的利润。
2.只有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销售人员、技术服务人员才能在进行宣传推广时得到兽医、养殖户的信任,否则达不到区域分销总代理制的效果。
3.企业重点品种的重点市场。
区域多家代理制:兽药生产企业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选择多家兽药GSP经营企业代理分销自己的产品,而且有关兽药的宣侍、推广、返款等工作由兽药GSP经营企业负责。
区域多家代理制的优点:由于采用多家代理,客户网络互补,有利于提高产品覆盖率;风险降低,由于是多家代理,因此一家代理商的问题不会产生决定性影响;费用下降,企业不必支付过多的宣传推广费用,同时由于多家竞争还可以进行压价;有利于对代理商的控制。由于同一地区多家代理商的存在,企业可以利用手段使他们形成竞争,使兽药GSP经营企业投入较多的精力,从而推动销售。目前,国内兽药品牌度较高的企业大多采用此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