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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08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335

日前,福建省农业厅举办全省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培训班,开展突发禽流感疫情应急演练观摩,并针对福建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安全、有效。

1.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当出现干部调整、领导分工变化等情况时,要及时调整充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及其组成人员,明确职责,确保应急指挥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86号)要求,及时组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并适时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应急值班制度,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完善疫情报告、举报和核查制度;规范动物疫情举报信息的处置办法,健全动物疫情核查反馈制度和核查档案管理制度。要向社会公开动物疫情应急举报电话,做到值班电话公开化、日常值班制度化,节假日值班重点化,疫情信息处理科学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3.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依法将应急储备金列入财政预算。要按照省、市、县三级防治禽流感应急物资储备指令性计划要求,做好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要针对不同季节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特点和防控重点,合理调整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设备、药品的有效使用。一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洪涝灾害等应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确保人、财、物“三到位”,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4.构建应急报告网络。目前,全省有14726个村级动物防疫员,平均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名。要完善省、市、县、乡、村疫情报告网络。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和乡镇畜牧兽医干部的作用,建立疫情巡查、观察和报告制度。要把信息来源延伸到村、到养殖场(户),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疫情报告网络,一旦出现疫情苗头,立即报告,切实做到不漏任何一起动物疫情。

5.确保应急值守到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疫情举报畅通,对群众反应的动物疫病等问题和省指挥部转去的举报事项,要做到有记录、有核实、有反馈,确保责任报告人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可疑疫情时,及时报告,迅速反应,按程序及时、规范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在应急值守工作中,要做到在岗在位,保守秘密,坚决杜绝在岗不在位,随意传播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或接到举报电话不记录、不报告及处置不到位现象的发生。

6.严格应急核查程序。应急核查工作,时效性强,责任大,直接关系到疫情处置工作的成败,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关于加强对举报重大动物疫情核查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05]7号),要把每一起疫情核查都当作一次应急演练,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果断处置。在核查过程中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核查结果应及时向署名举报人反馈。对采取扑杀处置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补偿和善后工作,避免发生纠纷,造成不良后果。

7.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做好动物疫情核查信息的报送工作,直接反应各地对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应急处置的落实情况,是了解掌握不同季节、不同场所、不同畜禽之间的疫病发生、流行情况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及时调整疫病防控计划、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领导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各市、县(区)畜牧兽医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动物疫情核查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存档工作,为切实做好动物疫情的可追溯性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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