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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纪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6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813

一、遵循《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江苏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实施兽药GSP验收现场检查。

二、认真执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兽药GSP现场检查安排。

三、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文明礼貌。

四、客观反映检查验收情况,如实记录缺陷项目,公正评价申请检查验收的企业。

五、对被检查企业提供的信息资料负保密责任。

六、被检查企业的检查验收结果未公布前不泄露其评审结果及相关信息。

七、不收受被检查企业或利益关系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馈赠。

八、检查期间不参加被检查企业安排的经营性娱乐活动。

检 查 组 长(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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