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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监督员守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09  浏览次数:220

监督员守则

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考前检查,主要检查各考点在考试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保障工作;二是考场设置情况;三是试卷保密工作。四是检查整个考场内外和周边以及各工作环节是否还存在不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为考试实施阶段。主要监督检查各考点考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确保考试的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为考试结束后的监督工作。主要监督答题卡回收和试卷销毁过程是否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执行。

监督员监督检查标准如下:

一、考务工作标准

1. 考点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保密、治安、交通、卫生、通讯等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安保人员已经确定,责任分工明确,能够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顺利实施。

2. 考点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领导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做到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人手一份,并确保通讯畅通。

3. 考点办公室按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应急疏散方案,考场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考务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员具备一定的安全常识。

4. 考点负责人、考场主考官、副主考、考务工作人员、巡考员、监考员、机要员、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值班值宿人员和后备监考员、后备车辆全部落实到位。考点办公室与当地公安、保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制定详细的从保密室到考场的试卷运送方案。车辆完成检修,确保运送车辆安全。考试工作流程严谨、规范。

5. 考场有信息屏蔽设施。协调当地通讯部门考试当天对考场周围实施信息监测。

6. 考务人员、监考员认真履行回避制度,全部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7. 考生准考证全部发到考生手中。

8. 每个考点至少设置一个备用考场和后备监考人员。每个考点要设考生休息室。

9. 监督员、巡考员、监考员、安保员、医务员、机要员、联络员、后勤工作人员、驾驶员等考务工作人员佩带的有本人照片的证件统一印制完成,最晚要在考前1天发放到考务人员手中,要求考试期间统一佩带。

10. 监督员证由省局负责印制,巡考员、监考员、安保员、医务员、机要员、联络员、后勤工作人员、驾驶员证由考点负责印制。

11. 监考工作程序、考场指令、考场准考证存根、桌贴、门贴按考场数量印制完成。

12. 监考员签到及考场随机分配表、试卷领收签字单、用于抽签决定监考员监考考场的考场号码制作完成。

二、保密工作标准

1.考点办公室分管试卷保密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层层落实。

2.考点试卷存放在经当地保密机关检查合格的保密场所。

3.试卷保管按照保密规定,安排两人以上值班值宿。值班值宿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有详细的值班巡逻记录。

4.试卷保管期间,考点办公室每天下午15时向考区办公室上报试卷安全保密情况。

5.制定详细的试卷(答题卡)接收、保管、交接、回收、运送及销毁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人员通讯录。

6.考点自建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建设须符合保密要求并经保密部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于9月30日前上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至考区办公室。试卷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者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存放试卷的铁柜钥匙由机要员掌管,试卷保密室的钥匙由试卷接收人掌管。试卷保管室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除机要员、试卷交接人员和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试卷保密室。进入试卷保密室须有详细记录。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值班巡逻人员和机要员应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试卷保密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都要建立健全,并张贴在值班室的墙上。

三、实施考试监督检查标准

10月24日上午:

时间工作内容
7:20监督员到达考试所在地。监督考务人员、监考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医疗保障等工作人员是否到岗,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7:30到达封卷室检查考点办公室是否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和机要员共同到试卷存放地点领取上午考试试卷,并在7:30分前将试卷送至考试地点的封卷室看管。
7:35到达封卷室检查考点办公室负责人和机要员是否将试卷袋、监考须知、考场准考证存根、监考程序和考场指令,按考场顺序分放好。
7:40检查用于抽签决定监考员监考考场的考场号码签和监考员考场随机分配表是否准备好。
7:40到达封卷室监督考点办公室负责人主持监考员抽签决定监考考场以及监考人员验领试卷、答题卡,领取考场准考证存根、监考工作程序、考场指令,并统一校正时间。
8:00监督监考员领取试卷后是否立即进入考场。
8:00-11:30检查监考员是否按照《监考工作程序》(详见监考工作程序表)履行职责,检查考场经律,巡视考场,严防作弊现象发生。
11:30监督考试结束信号是否统一发布。
11:35监督监考员回收试卷、答题卡并完成分装情况。
11:35-12:00到达封卷室监督监考员在封卷室清点试卷和答题卡及装袋密封情况。监督监考员上缴考场准考证存根。

10月24日下午

时间工作内容
12:55到达封卷室检查考点办公室是否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和机要员共同到试卷存放地点领取下午考试试卷,并在13时前将试卷送至考试地点的封卷室看管。
13:10监督员到达考试所在地。监督考务人员、监考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医疗保障等工作人员是否到岗,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13:10到达封卷室,监督考点办公室负责人主持监考员抽签决定监考考场以及监考人员验领试卷、答题卡,领取考场准考证存根(监考工作程序、考场指令上午已发给监考人员),并统一校正时间。
13:30监督监考员领取试卷后是否立即进入考场。
13:50-17:00检查监考员是否按照《监考工作程序》(详见监考工作程序表)履行职责,检查考场经律,巡视考场,严防作弊现象发生。
17:00监督考试结束信号是否统一发布。
17:05监督监考员回收试卷、答题卡并完成分装情况。
17:05-17:30到达封卷室监督监考员在封卷室清点试卷和答题卡及装袋密封情况。监督监考员上缴考场准考证存根。

注:考试开始后,只有巡视员、监督员、巡考员、监考员有权进入考场,其它人员未经考点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结束后监督检查标准

1.监督每个考场的试卷和答题卡(包括未使用的试卷和答题卡)要全部收回,并由2名以上监考员共同送至封卷室。

2.监督考点办公室负责人和监考员要共同清点答题卡,清点答题卡时不能折,核实无误后,装入答题卡袋密封,考点办公室负责人要在答题卡袋密封条上加盖骑缝章。答题卡袋上信息填写完整并由监考员和考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检查考场记录是否认真填写并存档备案。

4.监督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和机要员立即将试卷、答题卡押送回事先确定的保密场所封存,并按存放试卷的保密标准、值守要求进行保管。

5.监督上午考试结束后,是否按照要求重新封闭考场,中午是否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考场安全。

6.监督考点办公室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清点收齐试卷并按保密制度要求全部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留存考试试卷。一是考试结束后,试卷销毁要经考点办公室领导签字批准后,在考区办公室派出的监督员和考点办公室主任的监督下,交由当地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和地点进行销毁,或指定专人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二是按规定填写销毁记录,注明批准人、监督人、相关工作人员,销毁时间、地点、方法等。三是启封的备用卷和未启封的试卷袋(备用卷、备用考场卷)须全部回收到考区,由考区审核无误后按国家规定统一销毁,销毁全程由机要员监督。四是缺页、破损试卷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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