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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孕期用药须谨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8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6276
核心提示:在动物怀孕期间,因病要进行药物治疗,但由于要保障胎儿和母体的健康,应禁止用以下四类药物:1、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类。麦角制剂、脑垂体后叶素、催产素、奎宁等(作为催产和产后止血用药除外)。2、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类(强烈泻药)。硫酸镁、硫酸钠、蓖麻油等,用药后对肠管的机械或化学刺激作用、能反射性地兴奋子宫。3、影响胎儿生长或胎儿畸形类。水杨酸类、烟酰胺、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等;此外,妊娠早期用可的松、性激素、长效磺胺等药物也会产生不良后果。4、活血化瘀和理气的中草药类。桃仁、红花、三棱、莪术、益母草、

在动物怀孕期间,因病要进行药物治疗,但由于要保障胎儿和母体的健康,应禁止用以下四类药物:

1、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类。麦角制剂、脑垂体后叶素、催产素、奎宁等(作为催产和产后止血用药除外)。

2、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类(强烈泻药)。硫酸镁、硫酸钠、蓖麻油等,用药后对肠管的机械或化学刺激作用、能反射性地兴奋子宫。

3、影响胎儿生长或胎儿畸形类。水杨酸类、烟酰胺、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等;此外,妊娠早期用可的松、性激素、长效磺胺等药物也会产生不良后果。

4、活血化瘀和理气的中草药类。桃仁、红花、三棱、莪术、益母草、贯众、大戟、芫花、甘遂、商陆、二丑、大黄、皂角、枳实、元胡、五灵脂、麝香、水蛭、以及中草药活络丹、跌打丸等。

 
关键词: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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