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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畜牧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1  浏览次数:3022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5〕21号)要求,现就我局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 、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二、基本要求

将各行政执法职能处室和执法总队(动监所)(以下统称行政执法单位)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的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提交人事科技处汇总,经政策法规处审查后汇总形成全局行政职权目录,提交局务会议研究上报;其他类别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在全面梳理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清理、调整现有行政职权。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及时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可下放给市县的职权事项,应及时下放并做好衔接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责任单位应提出取消和调整的建议。行政职权取消下放后,原责任单位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行政职权事项虚放、空放、明放暗不放等问题,切实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三)依法律法规审核。政策法规处会同人事科技处对清理后拟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按照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依法逐条逐项组织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在审查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学者意见。审查结果按规定程序提交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后上报省政府确认。

(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行政职权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人员、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同类行政职权且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绘制通用流程图;有关键性差异的,单独绘制流程图。

(五)同步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在推进权力清单工作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责任事项应当按照行政职权的运行环节明确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听证、专家评审论证、实地核查等事项,应在责任事项相应环节予以明确。多个单位协同配合行使的权力,依法需要前置审批或征求其他单位意见的,以及需要市县级初审的,应当分别明确各自具体责任事项。

(六)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过省政府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和责任事项,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责任事项和监督方式等,由局办公室负责及时在省畜牧业信息网站等载体公布。

(七)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八)强化权利监督和问责。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各行政执法单位都要严格按照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大力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打造集权力运行、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为一体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方法步骤

(一)明确责任分工。局领导高度重视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并把这项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人事科技处作为牵头单位与省编办对接,政策法规处负责审核,各行政执法责任单位负责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把有利于服务人民、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主要环节,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作为重点,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放在优先位置,与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等结合起来,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三)坚持实事求是。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有序推进。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防止乱作为;也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避免不作为。

(四)统筹协调,进度推进。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我局要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承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布工作。人事科技处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清理调整行政职权,组织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审核、编制,并做好清单公布后的后续工作。政策法规处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加强职权设立合法性审查,做好权力事项调整涉及法规规章修改的相关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以及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市县对口单位的指导,明确本系统行政职权的类别、名称、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等口径和标准,做到同级同机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和规范大体统一,形成上下对应相互衔接的权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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