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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知识问答-7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3-06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359
1、储存药品的仓库有哪些条件?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并做到:

(1)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2)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3)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其中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度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4)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仓库,其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大型企业不应低于150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应低于10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应低于500平方米;

(5)药品零售的仓库,面积不应低于:大型零售企业仓库30平方米;中型零售企业仓库20平方米;小型零售企业仓库20平方米。仓库应与营业场所隔离。 

2、药品的专用库(区)有哪些,各有什么色标?

      药品仓库应划分为:待验库(区)、退货库(区)为黄色;合格库(区)、发货库(区)、经营中药饮片的零货称取库(区)、零售连锁企业便于配货的场所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为红色。 

3、仓库应配置的设施设备有哪些?

      仓库应有以下设施和设备:

(1)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10厘米距离的设备;

(2)避光、通风和排水的设备;

(3)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4)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设备;

(5)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

(6)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

(7)符合安全用点要求的照明设备;

(8)库区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9)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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