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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五个加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1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6
1、加强饲料、兽药投入品监管。一是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与全市饲料生产企业和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分别签订了饲料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兽药饲料经营质量承诺书、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安全用药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二是全面推行了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台帐式管理。在全市兽药经营单位中全面实行兽药经营单位药品进货记录、兽药经营单位药品销售记录台帐管理,在全市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中全面开展了兽药饲料进货记录、兽药使用记录、饲料使用记录等台帐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兽药流通、使用渠道,强化了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三是加大兽药饲料质量抽检。组织在全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企业中开展兽药饲料质量抽检活动,产品全部送青岛市进行质量检测。四是加大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假劣兽药饲料行为。对全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执法大检查,规范安全用药用料市场秩序,净化兽药饲料市场环境。
  2、加强动物疫病监测。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对相关重大动物疫病进行有效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对免疫效果进行科学评价,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根据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关于印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青岛市畜牧局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的通知》要求,对存栏动物进行影响畜产品安全的动物疫病进行了不间断抽样监测,为有效监控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持。
  3、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青岛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工作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积极协同农业部、省畜牧兽医局、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企业、鲜奶收购单位等进行药物残留情况抽样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强化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加强动物防疫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动物检疫员责任制,规范了检疫申报制度和屠宰检疫派驻制度,建立了村级防疫员协检制度,坚持狠抓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不放松,对出栏和屠宰的畜禽,严格按规定到现场进行检疫,对未经规定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的,一律不予出具检疫证,经检测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上市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率达到100%,持证经营率达到100%,保障了上市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全市奶牛严格实行健康卡制度,对经检疫合格的奶牛发给健康卡,养殖户凭卡售奶。鲜奶收购单位收购鲜奶时,必须查验售奶者的青岛市奶牛健康卡,无健康卡的鲜奶不得收购,经检疫不合格的奶牛,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消除了隐患。同时,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执法力度,对规模化动物养殖场、屠宰厂(点)、城乡集贸市场、超市等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单位,采取不间断巡回督查和重点节日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5、强化动物饲养场监管。为加强源头管理,对规模化动物饲养场采取“两图一册三到场”的监管形式,效果显著。两图,即动物养殖场分布图和动物养殖场监管网络图;一册,即畜禽养殖场监管记录册;三到场,即监管到场,检疫到场,考核到场。对全市规模化动物养殖场逐一登记造册,统一绘制动物养殖场分布图和动物养殖场监管网络图悬挂上墙。将全市规模化动物养殖场划片包干,定场定人定责任目标,对养殖过程的用料、用药、免疫、消毒、病死动物及其粪便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为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莱西市畜牧局:王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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