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青岛市2008年兽药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青岛市关于奥帆赛、残奥帆赛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为确保胶南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积极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行为,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兽药监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农业部、省、市2008年兽药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市兽药监察所所长和各动监站站长为成员的兽药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兽药监察所,市兽药监察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层层签订兽药监管目标工作责任状,市兽药监察所和九处动监站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兽药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兽药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年终对各动监站和兽药监管人员采取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和现场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地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把考核结果综合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抓源头,确保优质兽药出厂。一是根据兽药监督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的监管。确定专门人员,作为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员,监督企业加强企业生产环境控制和原材料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兽药标准和生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如实填写并完整保存生产和检验等记录资料。二是建立企业巡查制度,继续签订“兽药生产质量承诺书”,对兽药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巡查3次,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兽药监管执法巡查记录表”,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伪造、套用文号,用同一个批准文号生产多种兽药或使用过期文号行为;是否有超范围生产和在非兽药GMP生产车间生产行为;是否有不执行2005年版《兽药典》,任意调整有效成分行为;是否有质量控制人员和仪器设备失控行为,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对列入本年度农业部、省畜牧兽医局重点监控企业和兽药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通报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监督销毁不合格的库存产品,监督企业召回并销毁已售出的产品,减少农业部的违规通报和飞行检查的次数。三是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诚信档案制度。依据农业部兽药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通报和飞行检查结论,省、市监督抽检结果、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兽药产品不良反应等信息,如实填写“兽药生产企业质量和诚信档案”,分类监管。对问题严重的,提请农业部依法吊销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以达到警示和震慑目的。
三、抓环节,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兽药经营秩序。一是严格《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审批行为,对新从事兽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到期需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必须达到兽药GSP要求。二是继续开展拉网式执法大检查活动,规范兽药经营秩序,继续签订“兽药经营质量承诺书”。对兽药经营环节由市兽药监察所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执法大检查,各动监站兽药监管人员每月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兽药执法监管。检查重点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1)是否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者一律取缔;(2)是否经营禁用药物,对发现经营禁用兽药的要一律收缴,集中销毁;(3)是否经营非GMP企业产品和假劣产品,对发现的非GMP企业产品和假劣产品,一律收缴销毁;(4)是否经营地标废止目录产品,对已废止地方标准且市场流通期限已满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进行收缴销毁;(5)是否经营原料药和人用药品,发现拆零销售或违反原料药销售使用规定的,予以收缴;(6)是否经营走私进口兽药,发现未经注册许可的走私进口兽药进行收缴销毁;(7)制度是否健全,台账记录是否完整;(8)是否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9)是否履行“兽药经营质量承诺书”。对出现上述情况的,由兽药执法人员和兽药监管人员如实填写“兽药执法巡查记录表”和“兽药监管记录表”,并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实施处罚,进一步健全兽药溯源制度。三是开展对兽药经营业户的培训工作。今年对我市兽药经营业户普遍进行二次兽药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农业部有关规定等内容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四、抓落实,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力度。一是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普及和优质兽药产品推介活动。采取培训、会议、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将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假劣兽药识别常识、放心兽药品种、禁用兽药名单、停药期规定等,宣传到养殖企业和农户,指导他们合理用药,使养殖者自觉抵制假劣兽药,正确使用放心兽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畜禽产品安全。二是指导畜禽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兽药使用台账记录制度,继续签订“兽药安全使用责任书”。中等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兽药台账,对兽药购进、使用和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如实记录下来,为溯源制度的实施打好基础。三是加大巡视监督力度。对中等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实行每周一次的巡视监督制度(但在奥帆赛期间对备案养殖场实行每周现场检查3次),督促其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并进行“三查”,即查药品采购记录、查用药记录、查不良反应记录。对购置、使用假劣兽药、原料药和违禁药物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切实抓好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一要严厉打击销售假劣疫苗行为。对违法销售假劣疫苗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缔,从严查处。二要严格执行农业部3号令,对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严格政府采购,实施主渠道逐级供应制度。对非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实行一级代理销售制度。对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要坚决查处和取缔。同时加强对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依法在规定范围内经营而不出现问题。
六、积极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一是严格抽检范围,确保完成青岛市畜牧兽医局下达的抽检任务。二是积极运用抽检结果,依法处理抽检不合格企业。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处理完毕,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理顺了胶南市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规范了兽药监管行为,提升了兽药执法、监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水平,提高了兽药产品质量,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为胶南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做出应有的贡献。(胶南市兽药监察所:崔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