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地区兽药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销售假劣兽药以及销售过期、劣质药品等违法行为,保证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近日,我局根据2008年自治区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精神,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八一兽药市场进行了专项整顿,依法对金土地、畜牧兽医药械经营部、白医生兽医店和尼洋河养殖场、米林农场综合养殖场等经营户、企业所经销、使用的兽药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兽药品种212种,发现过期药品18种92盒(包),查获三无产品4种35袋(盒)。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地区兽药经营市场得到了明显净化,为下一步兽药经营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