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创建服务型机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市畜牧兽医局向社会各界作出“四六”、“四制”公开承诺:
一、挂牌上岗,文明办公,做到“六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片真情办事、一个明确答复、一句祝福相送。
二、即时服务,规范服务,做到“六个办”:紧急事情迅速办,当天事情及时办,份内事情积极办,份外事情协助办,疑难事情尽力办,一切事情依法办。
三、依法行政,透明运行,实行“六公开”:公开职责权限、公开政策依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及相关信息、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创建畜牧兽医行政许可优良的服务环境。
四、廉洁勤政,高效服务,遵守“六不准”: 不准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准有令不行,不服从安排;不准品行不端、违法乱纪;不准办事拖拉,作风不实;不准不顾大局,我行我素。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要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对手续齐全、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立即给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时内办结,法律法规无办结时限的,我局办结时限短于全省各地。
七、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八、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局机关行政效能监察投诉电话: 2376395。自接到投诉之日起, 5日内答复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