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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赤峰市家畜屠宰管理出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5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5月21日,记者在赤峰市农牧业局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获悉,备受关注的家畜屠宰接连立下新规: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和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外,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和牛羊屠宰活动。家畜屠宰事关老百姓身体健康。多年来,赤峰市为实施“放心肉”工程,坚持家畜定点屠宰“一把刀”政策,

5月21日,记者在赤峰市农牧业局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获悉,备受关注的家畜屠宰接连立下新规: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和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外,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和牛羊屠宰活动。

家畜屠宰事关老百姓身体健康。多年来,赤峰市为实施“放心肉”工程,坚持家畜定点屠宰“一把刀”政策,坚持源头、屠宰加工和终端市场严格执法,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点即“二把刀”,并取得可喜成果,广大市民买肉心不悬,对这一民生工程拍手叫好。近年来,随着市场放开,外埠肉大量涌入赤峰市场,使我市肉食品市场管理出现新的课题。《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的通过和实施,为破解这些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有的放矢地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家畜屠宰管理,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关键词: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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