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工作,保障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统一部署,结合市农业局《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抽查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5月26日至27日,湖州市畜牧兽医局在市本级、吴兴、南浔、长兴相关屠宰场和养殖场开展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工作。本次抽样涉及3家生猪屠宰场、2家肉牛屠宰场、2家家禽定点屠宰场和2家家禽养殖场,共抽取猪肉20份,牛肉15份,鸡肉10份,按照官方抽样程序进行封样。样品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测,检验结果由省农业厅公布。
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工作,保障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统一部署,结合市农业局《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抽查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5月26日至27日,湖州市畜牧兽医局在市本级、吴兴、南浔、长兴相关屠宰场和养殖场开展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工作。本次抽样涉及3家生猪屠宰场、2家肉牛屠宰场、2家家禽定点屠宰场和2家家禽养殖场,共抽取猪肉20份,牛肉15份,鸡肉10份,按照官方抽样程序进行封样。样品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测,检验结果由省农业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