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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在全市价格部门开展价格利民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03  作者:高强  浏览次数:283
     南宁晚报讯(记者吴福大 彭媛媛) 如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记者昨天从南宁市物价局了解到,南宁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价格部门开展价格利民行动,以促进社会和谐成为解放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单病种实际费用超限按最高限价算

    首先,物价部门将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减轻人民群众生活压力,除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执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外,物价部门将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今年除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调价项目和节能减排调价项目外,其他价格的上调必须从严控制,各县调整价格必须提前报市物价局备案。调整价格时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努力把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另外,物价部门将大力清费减负和规范价格管理,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对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清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单病种限价工作,凡选择单病种限价治疗的患者,治愈出院费用未达到限价的,按实际治疗费用结算,实际费用超过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结算,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和价格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据了解,物价部门将继续加强收费管理,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规范职业资格考试收费,取消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规范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清理兽药审批检验收费。

    利民行动中,解民忧被提上很高位置。据悉,物价部门将继续加大价格收费检查力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问题,重点组织开展医药、教育、房地产、物业管理、液化石油气、成品油、粮食、肉禽蛋、春运客运票价等价格收费检查。

    另外,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特别是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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