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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畜牧局开展小反刍兽疫防控知识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5  来源:缙云县畜牧兽医局  作者:虞国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08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16】30号)和《丽水市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实施方案》(丽农发【2016】67号),切实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保障我县养羊业健康稳定发展,7月13日至14日,缙云县畜牧局防治科、疾控中心到五云、新建、舒洪等中心所开展小反刍兽疫防控知识培训,共同学习《缙云县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实施方案》,阐述小反刍的相关背景、总体目标和防治策略,并与各规模羊场业主签订《小反刍兽疫防控告知承诺书》,要求规模场业主做好以下几下工作:一是提高防疫意识,做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16】30号)和《丽水市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实施方案》(丽农发【2016】67号),切实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保障我县养羊业健康稳定发展,7月13日至14日,缙云县畜牧局防治科、疾控中心到五云、新建、舒洪等中心所开展小反刍兽疫防控知识培训,共同学习《缙云县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实施方案》,阐述小反刍的相关背景、总体目标和防治策略,并与各规模羊场业主签订《小反刍兽疫防控告知承诺书》,要求规模场业主做好以下几下工作:

一是提高防疫意识,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规模羊场业主必须重视防疫工作,及时为适龄羊群接种小反刍疫苗。在实施免疫的过程中,还应做好疫苗的冷藏保存工作,以及对注射器进行彻底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二是及时反映情况,密切注意羊群的健康状况。如发现小反刍兽疫染疫、疑似染疫羊只,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畜牧部门,不得隐瞒疫情,防止疫情扩大。对病死的动物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规范流通程序,遵循买卖需检疫、调运需备案的原则。如果业主需要进行羊群交易,必须提前向畜牧部门进行申报,经检疫合格开取检疫证方可进行买卖。尤其需要从跨省调运时,必须到畜牧部门进行备案,严禁从高风险区调运。

 
关键词: 动物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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