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太和县拟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7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52
核心提示:太和县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近年来,全县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然而,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随之而增,导致畜禽养殖污染加重、环境承载压力加大。为优化全县畜禽养殖合理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绿色发展,日前,太和县畜牧局和环保局联合起草了《太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在全县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据悉,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养殖畜禽的区域。《初步方案》指出,下列区域将被划为畜

太和县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近年来,全县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然而,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随之而增,导致畜禽养殖污染加重、环境承载压力加大。

为优化全县畜禽养殖合理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绿色发展,日前,太和县畜牧局和环保局联合起草了《太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在全县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据悉,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养殖畜禽的区域。《初步方案》指出,下列区域将被划为畜禽禁养区: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即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各乡镇街区、村集中供给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2.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周边200米范围内;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区、医疗区、老年公寓区等人口集中区域500米范围内;4.城镇(含经济开发区)规划区范围内;5.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目前,太和县已经向全县14个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单位或群众有反馈意见可于6月18日前提交县畜牧局或环保局。太和县将进一步加大畜禽禁养区划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对禽畜养殖业的监管,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努力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推动畜禽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