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2008年饲料安全“全覆盖”整治行动方案》广安畜食发[2008]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8年饲料安全“全覆盖”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发展现代畜牧业,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养殖户根本利益为核心,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并重、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加强监管与规范引导并重、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并重、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并重,以打击违禁添加物为重点,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开展“全覆盖”整治。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市饲料经营和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在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饲料市场进一步净化,努力形成饲料安全生产、放心使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市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三、整治内容
以加强源头治理、打击违规使用违禁药品和规范经营市场为重点,对全市所有饲料经营单位和规模养殖场(户)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单位和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率达到90%以上。检查内容为:
(一)经营环节。一是经营场所、仓储设备、技术人员等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二是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帐制度、索票索证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三是在经营过程中有无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四是有无经营无证、无号、无产品标签、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的行为;五是检查有无无证经营行为。
(二)养殖环节。一是饲料使用是否规范;二是有无在自配饲料或使用过程中,以及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违禁物质和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成分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整治责任。市局成立由局长文洪宾为组长,副局长刘安华、熊焰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饲料安全“全覆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饲料管理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举报投诉案件的核查工作,加大对农业部和省局通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处罚整治行动中查出的违规经营单位
(三)建立信用管理平台。构建饲料信用管理平台,及时记录经营企业不良行为和经营的不良产品,对信誉可靠的经营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采取公开违法记录、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予以惩戒。同时建立执法“黑名单”制度,对于连续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养殖场(户),列入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
(四)提高执法效率。一是健全执法队伍。把加强饲料执法体系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作为饲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二是抓好教育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对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进行饲料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法律意识;三是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整治行动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记录记载将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和案件等情况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