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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完善和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2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1
为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促进当地畜牧业生产的稳定健康发展,即墨市畜牧兽医局从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措施、规范监督体系三方面完善和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机制。
  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对全市的畜牧饲养场、屠宰场、收奶站、交易市场等进行备案登记,建立监管档案。每次到场监督检查要认真查阅免疫、消毒、用药、治疗等各种记录,如实、详细、准确地填写监管记录,并逐步对上述场所实行微机化管理和远程视频监督管理。2008年将选择1个饲养场、1个屠宰场和1个批发市场作为试点,实行远程视频监控。对无耳标的动物不准进场屠宰,外地调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隔离检疫后,方可饲养、加工、销售;二是收奶站每天的收奶量、收奶户情况,奶牛健康卡等信息要登记全面,对凭健康卡收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奶牛疫病监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逃避或拒绝检测的坚决予以查处;三是创新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模式和制度,规范产地检疫出证行为,严格屠宰检疫及病害(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
  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实施定期监督与不定期重点监督并重,长驻监督与巡回监督并重,生产源头监督与流通领域监督并重,行为监督与技术监督并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并重“五个并重”为着力点,对动物养殖、屠宰加工、市场交易、贮藏、动物诊疗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重点检查强制免疫实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防疫条件审核、活禽市场监管、无害化处理、检疫申报和诊疗许可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按照青岛市畜产品入市备案制度的规定,对进入青岛市内五区销售的畜禽产品,协助其直销机构或其代理商都到青岛指定的入市备案登记查验换证点进行查验,各项证件及数量进行现场核对和进行必要的产品抽检,对符合要求的畜禽产品换发《青岛市畜禽产品销售凭证》,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换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获取“两证”的产品方可进入青岛市内销售;三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查处逃避检疫以及转让、伪造、变造证章标识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击加工、贮运和销售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整治活动。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通过查处有影响力和震慑力的大案要案,达到威慑违法分子,打击违法行为,提升行业地位,树立社会形象的作用。
  规范监督体系。一是年内组织两次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如何规范制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如何搞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防疫各项规章等,培训结束后开展理论考试及知识竞赛等活动,确保做到年内执法人员轮训一遍。对不参加培训,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的要进行待岗培训。对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清出监督执法队伍;二是年内开展两次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考核检查,内容包括:执法人员上岗情况,规范用证情况,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执法办案情况等。考核检查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政治业务素质差,消极怠工、不能胜任监督执法工作的,因伤、残、病无法继续从事监督执法工作的,退休、退职和调离监督执法工作岗位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并撤销其检疫员、监督员资格,收缴监督执法证、章,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进程。(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展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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