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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动物饲养防疫管理登记档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2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8
胶州市为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于4月8日开始从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检查验收小组对各镇、办事处春季防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已接近尾声。在这次检查验收中涌现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其中马店动物防疫监督站尹怀磊站长在马店镇、胶北镇、胶莱镇推行的《动物饲养防疫管理登记档案》制度值得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制度的推行,对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启用动物防疫信息系统软件以及国家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将起到关键作用。
  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建设现代农业的具体要求。今年以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动物饲养防疫管理登记档案》中除养殖场户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外共分为五大部分,即:饲养情况、出栏情况、免疫情况、监测情况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饲养情况包括:进栏时间、栋号批次、饲养种类、饲养数量、饲养品种、日龄和动物耳标号。出栏情况包括:出栏时间、动物种类、出栏数量、栋号批次、动物检疫证明编号,检疫员姓名。免疫情况包括:栋号批次、免疫时间、动物种类、免疫数量、免疫种类、疫苗名称、生产厂家及批号、动物免疫证编号、防疫员姓名。监测情况包括:栋号批次、监测日期、监测数量、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无害化处理情况包括:死亡日期、死亡数量、死亡原因、处理方法、监管兽医。
  《动物饲养防疫管理登记档案》中的内容基本涵盖了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启用的动物防疫信息系统软件以及国家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所需的基础数据。这将大大加快两系统的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并为他们的正常运行提可供持续数据。(胶州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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