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冬季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农草防指〔2016〕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 〔2016〕281号)精神,认真汲取“10·24”府谷县特大爆炸案件和“11·24”江西丰城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坚决预防、遏制草原火灾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草原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防火责任
草原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市县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11·24”江西丰城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10·24”府谷县特大爆炸案件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命关天”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坚持把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安排,一丝一毫不能放松;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切实做到草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二、认真分析火险形势,全力落实防控措施
近年来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成绩显著,牧草长势普遍较好,草原可燃物增多,防火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陕北地区,冬季气候干旱多风,容易发生草原火灾。各地要加强中短期气象预测预报,准确判定火险等级,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要针对防火形势,制定防火方案,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草原防火值班制度和火情核查处置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应急处置有力。
三、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大力排查火灾隐患
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深入乡村、草场、工矿企业开展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解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和重点地区监控,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对非法用火行为,要严格执法,严肃追究责任。在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对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和巡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采取严控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各市要对今年草原防火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火灾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汲取经验教训,切实提升对防火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并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和对策建议。各市区请于2016年12月18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将今冬明春草原防火工作安排和2016年草原防火工作总结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联系人:王鹏飞 电话:029-87344000
邮 箱:nytxmc@163.com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