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对禽流感等疫病疫情的预测和预警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现决定暂停全市活禽交易,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活禽交易。
自2016年12月30日零时起在全市(含溧阳市)范围内暂停各类活禽交易。
市级工商部门会同动物防疫、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查各地关停各类活禽交易市场。暂停期间,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经营的商户进行依法查处。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要制定严格的消毒标准,指导市场方科学做好消毒工作。市场经营管理者要对交易场所实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二、加强市场外活禽交易经营行为监管。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市场外流动活禽交易摊点进行查处。
三、加强活禽物流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要严控各地流入常州市场活禽运输车辆,对过境活禽车辆严格监管。
四、保障冷鲜禽类市场供应。
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做好预案,确保常州市场冷鲜禽类保质保量供应。
五、加强涉禽人员安全防护。
各级卫生部门负责加强相关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做好对相关人员的监测和观察。
六、强化H7N9禽流感监测。
各级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要加强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重点做好家禽养殖场、候鸟栖息地等区域的禽类疫病防控工作。
七、恢复活禽交易的工作安排。
恢复活禽交易的日期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经评估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