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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一养牛场被列入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6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0
核心提示:中国山东网潍坊1月3日讯 (记者 韩蓓蓓)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畜牧局官网获悉,在2016年全省养殖环节活畜尿液“瘦肉精”监督抽检中,潍坊青州市王源养牛场2批次样品被检盐酸克伦特罗不合格,被山东省畜牧局列为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据悉,按照《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畜牧企业有八种情形之一的,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一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非法添加、违规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物质的;二是一年内相关产品抽样检测结果有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三是一年内被畜牧兽医执法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

中国山东网潍坊1月3日讯 (记者 韩蓓蓓)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畜牧局官网获悉,在2016年全省养殖环节活畜尿液“瘦肉精”监督抽检中,潍坊青州市王源养牛场2批次样品被检盐酸克伦特罗不合格,被山东省畜牧局列为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

据悉,按照《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畜牧企业有八种情形之一的,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一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非法添加、违规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物质的;二是一年内相关产品抽样检测结果有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三是一年内被畜牧兽医执法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或立案查处两次以上的;四是因违法生产经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是因违法生产经营,被农业部及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六是拒不接受畜牧兽医执法机构监管、抗拒执法的;七是被媒体曝光或被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八是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严重不良情形的。

 
关键词: 农业部 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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