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和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钦州市实际,钦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扫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在城镇农贸市场、超市及周边私屠滥宰点等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私屠滥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查处私屠滥宰窝点的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确保城镇定点屠宰率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同时规范经营活动,对制售注水肉、以次充好,经营病害肉的不法商贩,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严厉查处了私屠滥宰、欺行霸市,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于2017年4月21日举行打击私屠滥宰销毁仪式,将查获的私屠滥宰生猪及肉品共1000余公斤统一集中销毁,同时开展宣传教育扩大整治效果,确保居民吃上“放心肉”。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屠宰行业管理处刘桂丹处长、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黄大团所长及钦州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分管领导参加了仪式。
刘桂丹处长指出,刚接管从商务局移交过来的监管职能,经验不足,有待于加强和提高。屠宰执法人员编制不够,大多加挂在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管内容太多,以及受经费制约,缺少必要的硬件设施,导致一些地方仍存在私屠滥宰行为。今后要加强生猪进厂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没有经过检疫部门检疫的生猪坚决不能进场(厂)屠宰,同时要求企业做好生猪进厂台账,完善生猪质量安全及追溯制度。加强部门协作,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与食药、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加强屠宰管理机构、执法队伍和屠宰技术支撑机构的自身建设。加强执法监管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屠宰技术中心,开展对屠宰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的继续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提高定点屠宰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