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牧医办发﹝2017﹞13号
各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4月26日晚,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党风政风前哨》栏目以《生猪屠宰高收费,截留之钱用在何处?》为题报道了应城市人民政府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于应城市商业总公司)无编制、无经费,长期收费养人的违规事实。省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现就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依法履职做好屠宰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组织收看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党风政风前哨》的报道(http://news.hbtv.com.cn/p/649045.html),并结合屠管职责和依法履职尽责认真讨论反思。
二、各地要针对屠宰管理依法履职尽责情况开展自查。一查屠宰职责划转。查屠宰职责划转是否真正到位,与履行好屠宰职责相应的机构、编制、经费是否真正落实。二查履行屠宰管理之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三查违规收费情况。是否存在有类似应城市屠管办违规收费养人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来弥补屠宰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足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滥收费行为;收费是否合规且资金纳入正常渠道监管。
三、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一是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应立即停止,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二是屠宰管理职责划转中机构、编制、经费等尚未落实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尽快依规解决。三是认真履行屠宰管理职责,切实落实屠宰管理“两个责任清单”,坚决杜绝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四、生猪定点屠宰厂向委托代宰户收取的屠宰加工费,未列入《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2015]99号)。对于反映屠宰加工费的问题,各地屠管办要协助物价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各地自查工作情况由市州汇总后,务必于5月5日16:00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屠管办(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黄伦忠、王昌胜。
特此通知。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