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所《2017年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信息录入核查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沈阳市动物检疫所强化屠宰检疫信息核查,明确核查要点,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有效,充分追溯发挥平台在屠宰检疫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强化信息核查制度建设。高度重视信息核查工作,不断充实、健全信息核查人员队伍,为信息核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市本级屠宰企业分别设立了信息核查员,形成官方兽医核查和屠宰企业自查的双核查模式,屠宰企业信息核查员每天对本企业录入平台的信息进行网上核对,官方兽医在此基础上,重点对平台信息开展现场核查,验证,切实提升信息核查工作质量,保障信息录入和上传及时、准确。
二、全面规范检疫信息录入。开展官方兽医《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等相关内容培训,要求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检疫证明,保证数量、单位准确,检疫数量相符,对填写错误的检疫证明及时废弃。每天对屠宰场回收的检疫证明数量、动物数量与平台入场登记、检疫申报登记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入场动物检疫证明信息登记完全,数量相符。
三、强化病死动物及产品处置监管。严格按照畜牧省局关于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病害动物产品范围,强化病害产品处置过程监管,全程官方兽医现场核查,分类称重,分别计数,保留视频材料。督促屠宰企业及时上传无害化处理信息和处理过程视频,保证无害化处理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