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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灵山动监站建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73
为保证当地畜禽的安全生产和动物性食品安全,确保畜牧业生产的稳定健康发展,即墨市灵山动物卫生监督站从落实免疫消毒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做好检疫检验、搞好市场督查四个方面,建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免疫消毒措施。坚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切实做到“三不漏”(即不漏户、不漏畜、不漏针),确保应免疫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牲畜畜禽标识佩挂率达到100%、免疫证持证率达到100%、应消毒环境和场所消毒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疫情监测。重点监测历史上曾发生过疫情的地区、边界地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活畜禽市场、屠宰场、水网密集区及野鸟活动区,发现动物疫情,立即依法果断处置,坚决消除疫情隐患。
  三是做好检疫检验。按照畜禽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进出申报检疫制度的要求,对从事动物屠宰加工的业户全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严格实行划定区域从事屠宰活动。按照出栏畜禽实行由养殖户申报报检,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到场(户)实施产地检疫的规定,由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对出栏、屠宰加工的畜禽实行临栏、临场检疫。在能见度低的时间不给予检疫,已装好车的畜禽不给予检疫,确保检疫工作质量。动物屠宰必须进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具检疫证明,要求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四是搞好市场督查。灵山动监站联合当地工商部门对当地的畜禽产品销售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进入销售市场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持检疫证明上市交易,对从外地调入的畜禽进行隔离检疫。对违反《动物防疫法》,逃避、抗拒检疫、无证交易以及屠宰、加工贩卖病死畜禽的,依法严肃查处。发现染疫畜禽,必须依法就地扑杀病畜及同群畜,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杜绝疫情扩散。(即墨市灵山动物卫生监督站: 张立华 展福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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