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我市兽药饲料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有效遏制假劣产品,2008年制定了5项目标任务,采取了7项强有力的措施促进兽药饲料投入品质量的提高,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目标任务:(1)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分别达85%以上;(2)各环节中禁用兽药和非法添加剂使用控制为零;(3)各县市(区)和乡镇所在城镇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承诺申报率达100%;(4)经营户100%建立起进、销货台帐记录及质量承诺制度;(5)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动物诊疗机构100%建立规范的用药用料台帐和质量管理制度等。
主要措施:(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兽药饲料监管工作纳入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和增强县级的执法力量,明确县级乡镇畜牧兽医站协管职责和权限;(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执法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进一步增强经营使用户的法制观念;(4)对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全面普查,造册登记,同时认真开展对违法产品的彻底清理和查处整顿工作;(5)兽药饲料质量承诺申报工作要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户,户不漏品种的逐一承诺申报和审核;(6)严格执法,并加大对畜牧系统内部经营户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7)各县(市、区)选择3个重点乡镇作为重点示范标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兽药饲料规范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