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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7〕52号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举办全省生猪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7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85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神木县畜牧兽医局、府谷县畜牧兽医局,省畜禽屠宰加工质量管理站:为了提高我省生猪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拟于今年6月下旬和7月上旬举办两期生猪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培训以陕西省禽畜屠宰加工质量管理站编写的《肉品品质检验》、《生猪屠宰法律法规简明教材》等教材为主,通过课堂授课、现场示教等方式进行培训。授课重点包括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生猪宰前和宰中检验及处理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神木县畜牧兽医局、府谷县畜牧兽医局,省畜禽屠宰加工质量管理站:

为了提高我省生猪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拟于今年6月下旬和7月上旬举办两期生猪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以陕西省禽畜屠宰加工质量管理站编写的《肉品品质检验》、《生猪屠宰法律法规简明教材》等教材为主,通过课堂授课、现场示教等方式进行培训。授课重点包括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生猪宰前和宰中检验及处理、肉品加工工艺及卫生要求、肉品品质的实验室检验、有害残留物与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快速检测以及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及无害化处理等。现场进行屠宰检验和生猪解剖学实习演示。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区生猪屠宰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每市限1人参加。

2.各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每个企业最多限2人参加。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第一期:6月25日报到,6月26日至7月2日培训。第一期参加培训人员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杨凌区、韩城市、铜川市辖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

第二期:7月2日报到,7月3日至7月9日培训。第二期参加培训人员为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延安市、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辖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

2.培训地点

西安市东大街菊花园富森城市酒店,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菊花园9号(菊花园口向南200米处)(酒店公交线路:乘坐201路、203路、218路、235路、251路、252路、258路、29路、300路、37路、43路、45路、46路、47路、611路、612路、622路、7路、8路公交车端履门站下车)

四、 有关要求

1、各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的相关人员,特别是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将满三年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请于6月1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参加培训学员信息回执表(见附件2)寄送、发电子邮件或传真到陕西省畜禽屠宰加工质量管理站。

2、参加培训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在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肉品品质检验员报名表(见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中等以上专业或同等学历证书复印件(证书丢失者需所在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培训结束时,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颁发资格证书。

4、本次培训办班所需的教材、场地、实习、师资、设施等费用由我局承担,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在西安富森城市酒店内,餐费和住宿费自理。各地市管理部门相关人员食宿我局统一安排。

5、省屠宰管理站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做好培训工作。

五、联系方式

陕西省畜禽屠宰加工质量管理站,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菊花园饮马池23号

联系人:周健、陆文科、杨婷婷

联系电话:029-87514271(传真)

029-87517797

邮 箱:1403689745@qq.com

邮政编码:710001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关键词: 生猪 畜牧兽医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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