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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 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的通知苏农办牧〔2017〕3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90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农委:根据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年度工作部署和夏季防控工作特点,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夏防行动夏季高温多雨,易造成畜禽死亡和圈舍损毁。同时,夏季高温高湿,极易导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开展夏防行动,是做好畜禽补免和消毒灭原的关键环节,不仅直接关系到夏季动物疫情形势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认真履

各设区市农委:

根据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年度工作部署和夏季防控工作特点,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防行动

夏季高温多雨,易造成畜禽死亡和圈舍损毁。同时,夏季高温高湿,极易导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开展夏防行动,是做好畜禽补免和消毒灭原的关键环节,不仅直接关系到夏季动物疫情形势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强化夏防行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省夏季动物疫病稳定控制。

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各地要科学制定夏防行动工作方案,以夏季猪病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补免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控措施,切实推进夏防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时间要求

7月11日—8月25日。

(二)工作要求

一是科学补免。各地要在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新补栏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春防检查中发现的免疫措施不到位的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开展集中补免,并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要领规范操作。对于规模养殖场,要通过免疫抗体监测指导开展程序免疫。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场(户)及时组织补免,消除疫情隐患。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要求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加强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各地要加强日常监管,实行月月巡访、月月补针制度,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规定的保护水平。各级动物疫控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免疫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报告免疫中发现的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

二是全面消毒。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做到定期消毒和突击消毒相结合,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消毒。实行先清洁后消毒,注意保持养殖场门前消毒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雨后或曝晒情况下应该及时补充药量,确保消毒实效。对规模养殖场要指导其完善消毒制度和消毒设施,做好消毒登记。对散养户的畜禽圈舍及环境,要组织消毒小分队,进行逐村逐户过堂,做好消毒记录,集中突击消毒两次以上。要合理选用消毒药,减少残留。

三是强化监测和疫情报告。重点加强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栖息地的禽流感病原学监测,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夏季疫情历史高发区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监测,科学分析和评估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监测和疫情信息分析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重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可疑疫情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四是加强养殖指导。认真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夏季畜禽的饲养管理,搞好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防暑降温,保持棚舍通风换气;保持合理饲养密度,保证畜禽活动空间;大力宣传和推广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养殖场的畜(禽)圈舍实行专人专舍管理,相关人员自觉做到不擅自相互串舍,非生产人员不擅自进入生产区。

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和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有关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工作的设施、制度和队伍建设,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二是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做到早、快、严、小,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三是针对夏季多雨,要做好应对洪涝灾害后的动物防疫措施,储备相应的消毒药品,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后,能迅速主动应对,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减少防疫压力和舆情压力。

(三)情况报告

为了解各地夏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评估全省夏防行动效果,要求各市统计填写夏防中期、末期情况报告表,分别于7月30日和8月20日前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夏防行动结束后,各市应认真进行总结,并于8月30日前将夏防总结材料分别报我委兽医和畜禽屠宰管理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县级人员包乡(镇),乡镇人员包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做好物资保障,各市、县要对本辖区所需疫苗等各类防疫物资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与厂家联系组织调运。严格执行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管理规定,减少浪费。深入基层一线及时调查了解夏防行动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指导当地及时进行整改。我委将适时组织夏防行动督查组,采取飞行监测及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各市、县也要求采取飞行监测等相应形式,全面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省农委兽医屠管局联系人:郝桂兰,电话:025-86263942;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石锦良,电话:025-86263915。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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