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四川绵阳男子利用职务之便私下售卖生猪 获利174万全挥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24
核心提示:杨某担任绵阳 (微博)某畜牧养殖公司销售员仅仅一个多月时间,就利用职务便利,将174万余元生猪销售款据为己有,用于赌博、消费、还账等日常开支。近日,三台县(微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犯职务侵占罪的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并退赔被害单位损失款174.4万余元。杨某是岳池县人,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10月3日期间,杨某利用在绵阳某畜牧养殖公司(下称养殖公司)任销售员的工作便利,向邓某、郜某两名代养生猪农户谎称公司要求生猪出栏销售,先后七次从邓某和郜某处运走生猪共

杨某担任绵阳 (微博)某畜牧养殖公司销售员仅仅一个多月时间,就利用职务便利,将174万余元生猪销售款据为己有,用于赌博、消费、还账等日常开支。近日,三台县(微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犯职务侵占罪的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并退赔被害单位损失款174.4万余元。

杨某是岳池县人,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10月3日期间,杨某利用在绵阳某畜牧养殖公司(下称养殖公司)任销售员的工作便利,向邓某、郜某两名代养生猪农户谎称公司要求生猪出栏销售,先后七次从邓某和郜某处运走生猪共计831头,私下分别售卖给绵阳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私人客户李某和陈某,共计销售生猪金额174.4万余元。后杨某将到手的生猪销售款全部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赌博和偿还个人债务等。

2016年10月16日,杨某将170多万元生猪销售款耗尽,无法偿还巨额亏空,于是主动到三台县公安局投案。次日,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杨某被刑事拘留。

 
关键词: 生猪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