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暨 打击私屠滥宰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 2017 年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杭州)精神,总结交流 2016 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先进经验,部署 2017 年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 行动暨打击私屠滥宰等重点工作。
刚才,代表们参观了灵川县辉煌屠宰厂标准化创建工作取 得的成绩和广西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典型案例展览,桂丹处长传达了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灵川、东兴、梧州、桂林等市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农委)的领导先后作了生猪屠宰 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暨打击私屠滥宰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大家都讲得很好,我听了完全赞同。第 14 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及党 的十九大召开在即,为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就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暨打击私屠滥宰等重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肉品质量安全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大局。当前,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吃得更放心、吃得更健康,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舆情高度关注。现阶段,以下三个方面需要我们重点关注。一是新旧风险交织。在私屠滥宰、注水、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老风险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同时,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时出现。以屠宰环节非法添 加违禁物质为例,据国家风险监测显示:2016 年在监测中不 仅发现了违法添加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 也发现了糖皮质类激素地塞米松超标;不仅生猪屠宰环节存在质量安全风险,9.3 万份牛尿样品中也检出并确证了 87 份不合格样品;不仅发现了小型屠宰场点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监测 结果表明规模屠宰企业也同样存在违法添加风险。二是上下游因素影响叠加。从上游养殖环节看,全国、全区畜禽养殖散养比例较高,在以散养为主的畜禽生产方式下,必然要面对兽药安全使用、饲料中违法添加、产地检疫不到位等问题。尽管各级农牧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大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力度,整体情况也有所好转,但上述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养殖环节安全隐患传递到屠宰环节几率相当大,屠宰 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任务依然繁重。从下游肉品消费环节看,群众喜食热鲜肉的消费习惯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大企业的冷鲜肉延伸到乡村甚至小城市十分困难,增加了屠宰行业提质升级的难度。三是不同层面问题并存。屠宰行业的许多问题往往由多层面的原因共同导致,解决好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提高全面认识问题、统筹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关于屠宰企业普遍开工不足,既有总量的问题,也有结构性问题。一方面,屠宰行业整体产能过剩,一些地区县里有定点屠宰厂,周围乡镇还有不少小型屠宰场点,大家都“吃不饱”。另一方面,许多中小屠宰企业肉品分割加工能力不足、销路不畅,并且缺乏冷链设施设备,只能以凌晨杀猪、清晨卖肉为主,极大限制了其屠宰量的提升。再比如,关于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我 们既要强化监管力量,进一步解决好屠宰监管“缺枪、少炮、 乏力”“粮不足、兵不够、马不壮”的问题;更要强化屠宰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好企业质量安全内控制度不完备、自检不到位、记录不完善等问题,通过“管出来” “产出来”并重,提升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可以说,三年来的屠宰监管就是一个解决屠宰行业突出问题、实施标准化生产、不断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的过程。下一步,我们要切实从以下方面提高抓好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监管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不断提高屠宰监管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严防严管 严控肉品质量安全风险,全面加强屠宰行业监管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二要从公共安全角度看待和抓好肉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前面是生产环节,后面是消费环节,屠宰环节是一个重要节点,严把屠宰加工全过程的每一道关口,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及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屠宰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方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确保屠宰环节不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件。三要从发展的观点看待和抓好肉品 质量安全,推进我区屠宰行业供给侧改革,力争在调结构、补短板、降库存方面有所突破,实施“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 销售”的品牌战略,抓肉品质量效益,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创 全区甚至全国的名优品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层次肉品质量安全需要。四要从改革的全局看待和抓好肉品质量安全,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屠宰监管体制和制度,以监管制度创新推动屠宰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推进肉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屠宰企业全程质量可追溯机制,用二维码实施可追溯管理,运用“互联网+”电子信息化管理技术,保障全链条的肉品质量安全,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总结经验,找准并解决好屠宰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抓机构建设,完善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新增的职能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局领导积极向 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编委办汇报并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于今年成立了自治区屠宰技术中心(在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 挂牌、增加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15 名),并严格督促各地参照自治区顶层设计完善了各地畜禽屠宰监管机构。此外,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教育,提高了屠宰监管人员素质,逐步完善了屠宰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据统计,每年均举办了全区屠宰企业负责人高级研修班、全区畜禽屠宰统计监测业务培训班、全区屠宰执法业务培训班,每年培训人数近 500 人次。 此外,委托广西屠宰与肉类加工行业协会组织举办了屠宰检疫检验人员培训班,每年培训人数近 1000 人。
二是抓法制建设,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接管屠宰监管工作以来,先后制发了《广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基本 台账(样表)》、《广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台帐(样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 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广西屠宰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认证工作方案(2017-2020 年)》等系列制度与规划。《广西屠宰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于 2016 年 9 月正式印发全区各地贯彻执行,为引导我区屠宰 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屠宰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非常重要地科学指导意义。
三是抓质量管控,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按照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部制发的《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以及 2016 年4月份起印发并启用的《广西屠宰企业管 理基本台账表格》、《广西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台账》等有关规定制度要求,规范屠宰监管行为,强化了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据统计,2016年全区各地日常监管率和年度监管率均在90%以上,累计屠宰生猪约 1500 万头、牛 20 万头,屠宰环节未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是抓专项整治,强化屠宰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地通过深入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及生猪“代宰”行 为、“瘦肉精”监督抽检等专项整治,全区各地与公安(边防)、食药等部门在具体案例中的合作越来越多,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大大增强,屠宰执法能力明显提升,部门联动、行刑衔接工作实现新突破。据统计,2016 年全区共开展各类媒体宣传 376 次,举办宣传培训 208 次,发放宣传材料 13.3105 万份;开展执法 5930 次,联合执法 745 次;接到各类举报线索 168起,立案 133 起,处罚金额 44.46 万元,曝光案件 22 起,移送案件 7 起,追究刑责人数 15 人;清理小型屠宰场点数 21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 104 个,销毁猪肉 6 万余公斤,有力保障了屠宰环节的肉品质量安全。
五是抓审核清理,建立科学有序的屠宰生产体系。为贯彻 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 知》精神,我局组织印发了审核换证工作通知,开展了督促检查,举办了清理整顿座谈会(融水),并明确要求各地对辖区内处 于整改状态的小型屠宰企业全部开展核查,对仍不达标的屠宰 企业,要依法取消定点资格。经审核清理,截止 2017 年 8 月30 日全区通过审批注册的生猪屠宰企业有 921 家(规模以上168 家、乡镇小型 753 家),关停的有 133 家(相对原接管时1054 家)。虽然关停和限期整改的企业有 850 多家,但大多数属于小型屠宰场点。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小型屠宰场点无法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的要求,80%的小型屠宰场点存在 污水处理不达标的问题。另有部分场点位于居民区、学校旁边,经常被居民投诉臭气以及噪声污染。甚至还有个别屠宰场点违法违规向环境排放污水,造成了恶劣影响。
六是抓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畜禽屠宰产业发展方式。各地探索创新并积极打造屠宰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全区涌现出了兴安、钟山、大新、龙州等县食品公司屠宰厂土地置换搬迁、桂平市乡镇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标准化改造和开展全区屠宰环节肉品品质检验电子出证 46 个(含钦州市辖区部分屠宰企 业)试点建设等成功典范。2016 年底,自治区财政批复同意 在广西“一干七支”流经的兴安、银海、合浦、浦北、桂平、玉州、容县、博白、陆川、宜州等 10 个县(市、区)开展屠 宰环节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项目。项目的建 成,将对促进我区屠宰产业健康发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产生积极地影响。
七是抓统计监测,加快建立现代化屠宰信息管理体系。我局按照农业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屠宰统计监测信息人员、企 业负责人信息管理培训,并督促做好《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规定的屠宰企业周报、月报、年/半年报及屠宰企业风 险评估表、家畜屠宰情况月报表、屠宰执法情况月报、生猪屠 宰监管“扫雷行动”统计表、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汇总表等其它常规性报表的催报和审核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为上级科学预警、预判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材料。
三、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
(一)健全监管工作机制。一要进一步推动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压细属地责任,推动《广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地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屠宰行业发 展“十三五”规划》,同时按照“管行业要管发展,管行业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安全”的原则,再加压力,再鼓干劲,加快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行业的机械自动化、运输冷链化、管理制度化、秩序规范化、 产品品牌化发展。三要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手查处肉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及时通报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管监测信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双向案件咨询等工作机制,严惩猪肉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四要强化督导工作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督查、交办、 巡查、约谈、专项督查”行政监督“五步法”,加强屠宰监管工作督查指导,打好监管“组合拳”。
(二)落实监管工作措施。一要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 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完善台帐记录,对生猪屠宰厂(场、点)开展全面排查,督促落实生猪屠宰厂(场、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规程,严格落实屠宰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生猪屠宰厂(场、点)屠宰生产活动,对未依法落实入场查验、瘦肉精自检、肉 品品质检验、做好出入登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二要严格落实《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与食品药品、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协作,细化部门职责,明确管理界限,有效衔接屠宰准出与畜禽产品生 产经营准入管理,强化部门监管合力。三要严格落实《农业部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将全面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严肃查处屠宰企业管理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生猪屠宰监督检查行为,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做好生产记录,提升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四要严格落实《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通过对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飞行检查,核查投诉举报、监督违法行为整改,提 升生猪屠宰监管水平。在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和肉品消费旺季,要及时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震慑违法行为。
(三)加大屠宰违法打击力度。继续保持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在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 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依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日常巡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检打联动”,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犯罪线索,办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净化猪肉市场,有效提升猪肉质量安全水平。一要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检查。严格查验屠宰企业屠宰资质情况,严厉打击出借、转让、无证屠宰、冒用或伪造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 法行为。二要加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监管,扎实开展清理审核中关闭取缔企业“回头看”活动,坚决禁止已关闭取缔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屠宰企业继续从事屠宰活动。坚决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加大对已关闭取缔的 B 类生猪屠宰场点的巡查监督,确保关闭取缔工作已真正落实到位,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三要强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做到应处尽处,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为生产加工“地沟油”提供原料和骗取、套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四要加强对“代宰”屠宰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 “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疫”等行为。
(四)落实环保整改措施。为了督促企业落实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等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有完善的环保设施的,必须确保正常运转。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立即按照环保要求完善,确保屠宰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系统或达标排放。三是加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对待宰圈产生的粪便,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内容物等通过干化用作农肥。四是不符合环保设置要求的必须迁建到位。五是噪音污染反映突出的必须采取电麻致昏宰杀,在生产车间和待宰圈外等采取安装隔音板等降音降噪措施。六是适时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及无害化处理环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督,查漏补缺,严厉打击屠宰污水偷排漏排、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环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 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 山”的指示精神,在农业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污染督查,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屠宰环节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八桂大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同时以坚决遏制重特大肉品质量安全事件为重点,集中开展屠宰行业专项整治,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生产安全、肉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屠宰行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转型、绿色发展之路,为第 14 届广西-东盟博览会以及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