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安徽省生猪养殖列入约束发展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41
核心提示:安徽日报9月19日讯,近日,农业部印发《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是“十三五”期间生猪生产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文件,国家严格限制养殖业发展,对生猪养殖划定了三个区域,并给出了2017年最新的各项补贴政策。省畜牧局畜牧处刘干处长说,文件中划定的三个养殖区域分别是:(1)重点发展区: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该区域养殖总量大、调出量大,在满足本区域需求的同时,还要供应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沿海省份。预计养殖总量年均增长1%左右,将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

安徽日报9月19日讯,近日,农业部印发《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是“十三五”期间生猪生产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文件,国家严格限制养殖业发展,对生猪养殖划定了三个区域,并给出了2017年最新的各项补贴政策。

省畜牧局畜牧处刘干处长说,文件中划定的三个养殖区域分别是:(1)重点发展区: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该区域养殖总量大、调出量大,在满足本区域需求的同时,还要供应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沿海省份。预计养殖总量年均增长1%左右,将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国家将大力扶持。(2)约束发展区: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和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南方水网地区,该区域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生猪生产发展空间受限,未来区域养殖总量将保持稳定。国家将严格限制。(3)潜力增长区:东北4省(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和云南、贵州2省,该区域发展环境好,增长潜力大,国家鼓励龙头企业在这里建立生产和加工基地。

 
关键词: 生猪 农业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