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22日,塔河县畜牧总站根据大兴安岭地区畜牧总站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畜产品安全“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县畜牧总站副站长陈海彬带领动物卫生监督所、生猪屠宰管理所和动物疫病疾控中心的负责人对县内十八站乡、盘古镇和塔河镇等乡镇辖区内的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屠宰场、养殖场、饲料店和兽药店进行了走访和督导检查。屠宰场和养殖场重点检查了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处理情况、养殖场兽药使用记录、动物防疫记录和疫苗发放记录等;乡镇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主要检查接收的文件落实情况及其内业建设情况。同时,对饲料经销商户进行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排查,并与饲料经销商户签订了责任书,保证不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此次畜产品安全“质量月”活动,即指出了屠宰场和养殖场运行中的不足,便于他们及时整改,又为即将到来的“双节”、十九大的召开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前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