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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启动2008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2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20
2月2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首府乌鲁木齐即日起启动“2008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春季行动计划”。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狂犬病、炭疽疫七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将成为盯防重点。

    强制免疫范围

    根据《乌鲁木齐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市要对所有家禽实行强制免疫,存栏家禽的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等偶蹄动物进行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存栏家畜的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防止口蹄疫疫情发生。对所有猪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对所有猪实施猪瘟强制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对所有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对所有犬实施狂犬病全面免疫,尤其是城镇、郊区以及重点区域的犬必须进行强制免疫,防止狂犬病疫情发生。对曾发生过炭疽疫情的乡镇(场)易感牲畜进行强制免疫。

    集中免疫时间

    《方案》中规定,今年3月至4月,9月至10月,为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时间,以后按照“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的原则,对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7种动物疫病实行全面强制免疫。

    当前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疫情控制的关键时期,各区县须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将强制免疫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并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

    保证疫苗供应

    《方案》要求各区县兽医部门要及时从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订购所需疫苗,加强对疫苗领用、储藏、运输的监管,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的领用和保管工作,并及时测算、报送强制免疫疫苗需求量,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及时供应;各区县兽医部门要及时将所需疫苗发放到乡(镇)兽医站、街道、居委会,确保供应渠道畅通。

    每月通报进度

    据介绍,从2月份开始,全市实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7种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进度一个月通报制度,每月30日前将本月的免疫、补免进度情况上报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要进一步完善免疫记录和免疫档案,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督查制度,彻底消除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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