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关于做好《农业部官方兽医资格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和官方兽医变更申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5  来源:畜产品安全监管处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70
核心提示: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省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省森工总局多种经营局:为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官方兽医队伍,2016年经确认,我局公布了全省官方兽医名单。为做好《农业部官方兽医资格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和官方兽医变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农业部官方兽医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是官方兽医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农业部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了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各地畜牧兽医部门一定要认真做好《管理系统》的

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省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省森工总局多种经营局:

为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官方兽医队伍,2016年经确认,我局公布了全省官方兽医名单。为做好《农业部官方兽医资格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和官方兽医变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部官方兽医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是官方兽医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农业部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了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各地畜牧兽医部门一定要认真做好《管理系统》的填报、更新工作,保证数据信息及时准确。

二、省局将于近期把《管理系统》中各市、县申报的官方兽医数据全部返回,请各地根据《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16年官方兽医名单的通知》(黑牧疾控[2016]89号)中公布的官方兽医名单(共确认公布我省2016年官方兽医3989人),核对本地官方兽医申报信息情况,并将官方兽医年度考核、奖惩和培训情况等信息填报到系统中,并于2月10前经各市地畜牧兽医局确认上传到《管理系统》中,省局将在核实各地上报情况后,将我省的官方兽医信息上传到农业部。

三、部分市县根据《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6年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黑牧疾控[2016]53号)要求申报了2017年官方兽医变更情况,我局已进行了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公布。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及时统计本辖区官方兽医增减变化情况,并按照《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6年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黑牧疾控[2016]53号)要求,于每年度5月份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官方兽医增减调整情况,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公布官方兽医调整名单,官方兽医调整情况一般一个年度只公布一次。

四、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联系方式(见附件)以市地为单位于2月1日前将名单上报到省畜牧兽医局安监处。联系人:刘义民,联系电话:82625847,电子邮箱:liuyimin0451@163.com。

附件《官方兽医资格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联系表.docx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1月24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