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灵山县兽药市场整顿和规范力度,保障水产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水产畜产品质量安全,3月5日,召开全县兽药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
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精神,对这次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向兽药经营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依法申请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方能经营兽药。二要守法规范经营。各兽药经营企业和经营户要加强对《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做到守法、诚信经营。三要实行“GSP”管理。兽药经营企业要全部使用GSP系统,对已赋予二维码的兽药产品的入库、出库信息进行采集,并及时上传相关数据,做好兽药经营电子台账,推进二维码追溯体系。
会上,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兽药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和规范经营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培训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