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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6家兽药企业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6  浏览次数:2350
核心提示:农业部25日对外通报,根据重点监控企业划分原则,判定以下6家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并将对其进行严格监管。这6家重点监控企业分别是:河南亚卫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本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涉嫌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重庆康仕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50%(包括50%)2批次以上的,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共有4批);山东鲁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50%(包括50%)2批次以上的,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共2批);上海申广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

农业部25日对外通报,根据重点监控企业划分原则,判定以下6家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并将对其进行严格监管。

这6家重点监控企业分别是:

河南亚卫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本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涉嫌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

重庆康仕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50%(包括50%)2批次以上的,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共有4批);

山东鲁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50%(包括50%)2批次以上的,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共2批);

上海申广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50%(包括50%)2批次以上的,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共2批);

四川喜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50%(包括50%)2批次以上的,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共2批);

江西博莱大药厂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80%(包括80%)或高于120%累计3批次以上,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共3批)。

农业部要求,各地要严格监管被通报为重点监控的企业,在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未完成立案查处、未提交企业整改报告、未提交假劣兽药收回销毁记录前,不得受理其 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行政许可申请,不安排兽药GMP检查验收;被两次通报为重点监控的企业,视情节严重程度和GMP飞行检查情况,采取收回 《兽药GMP证书》、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和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处理处罚,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企业所有兽药行政许可申请;对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产 品,依法撤销该产品批准文号,并在三年内不受理该产品批准文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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